科目三考试项目靠边停车评分标准-上海备鲁

科目三考试项目靠边停车评分标准

1、科目考试靠边系统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,项目要在规定的停车距离内停车;

2、停车前,评分不通过内、标准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,科目考试靠边不合格;

3、项目停车后,停车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,评分不合格;

4、标准停车后,科目考试靠边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,项目不合格;

5、停车停车后,评分车身距路右边缘线或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,标准扣20分;

6、停车后,未拉紧驻车制动器,扣20分;

7、下车后不关车门,扣10分;

8、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,扣10分;

9、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,扣5分;

10、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,扣5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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